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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漫游费与交强险有一个相似之处,定价时未听消费者的意见,降价时要听消费者的意见了。本月中下旬,国家发改委与信息产业部将在京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这是个好消息。 现在的听证会,大多是形式大于内容,涨也罢,降也罢,怎么改、改成什么样子已经由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好了方案,拿到听证会上“通过”一下。也不用表决,即使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肯定也是会通过的。这种没有任何悬念的听证会,早应当改名叫“听过会”了。个税起征点的听取民意的级别最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结果还是有关部门拿出的最初方案。 记得好多年前(不是近几年的事),我向某法院的一位法官请教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他说,官司的结果法官心里有数。但是,十个官司里还是有几个要让律师有所收获,不然的话,律师就没饭吃了。比如说,可判10年,我判12年,律师辩护后,改为10年。当然,大多数官司不可能由律师辩护就起多大作用,那法官又该没饭吃了。大意如此,转述的用词倒不完全是法官的原话。后来,我也就明白了为什么有些律师总是向法院的院长、法官行贿,从未听说过法官向律师行贿的。我一直想把这个“潜规则”介绍给召开听证会的部门,比如说这一次的漫游费降价,如果打算降50%,先宣布降40%,听证会后宣布听取民意降为50%,皆大欢喜。民意不可欺,可有时不妨“游戏”一下,适当的满足一下。总是一边倒,一边说了算,将来就会没人跟你玩了,那是很悲哀的事情。既然已经做不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多少也要有点“从专家中来,到群众中去”才是那么个意思。 按照专家的说法,手机漫游成本是非常低的,可以说接近于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再收取国内手机漫游通话费。我们迟迟不能取消,是因为目前地区之间手机资费水平差异巨大,如果没有漫游费,手机卡将会跨地区销售,造成运营商内部管理混乱。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举例说,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西部地区的消费者和用户,买东部地区号,然后到西部地区去使用,这样的话,等于是使用了西部地区的网络,但是收入是归东部地区的企业,就会加剧我国移动通信事业发展的不平衡。所以,当时就建立了一个门槛,手机离开注册的当地,费用要提高,收取漫游费用。 且不去研究世界上取消漫游费的大多数国家,是否不存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的差距,是否都只是一个地区,真正的国际惯例我们为什么不去接轨,仅仅就手机使用而言,消费者不管在东部还是西部买的卡,总之,139的不可能计费进入130里,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各有各的网,各记各的账。剩下来的问题就是一个自己内部管理的问题,也就是东部买了移动卡使了西部移动网的问题。肉是烂在自己的锅里,东部移动与西部移动都是中国移动,并未跑到联通里去,肥水未流外人田。再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内部里的“亲兄弟,明算账”,谁使了谁的网,谁给谁结算费用。漫游费的问题,是让消费者在交了通话费后,再交一份电信运营商内部之间网络使用的费用。幸好我们的电信运营商现在还是比较仁慈的,只是以省市自治区为界。其实,不要说整个国家东西部地区有差距,一个省之内也有东西部地区差距。据报道,广东省东莞市GDP“富可敌省”。按照漫游费的收费逻辑,从东莞市买了卡到韶关市打电话,也可以收你的漫游费,因为两市之间也存在着网络资源、用户数量的资费竞争上的不平衡。假如有一天两市之间开始收漫游费,或者房山区收东城区的漫游费,也只能说我是不幸言中了。J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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