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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说出人民心里话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7-12-25 13:54    网络编辑 : 实习生朱冠楠      字体显示:    
 
 
苏文洋
 
 


  正在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牵动了亿万人民的神经。根据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由目前的每月1600元提高至2000元。昨天,新闻媒体纷纷在主要版面大篇幅地报道了这一消息,特别是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
  从报道中,我们看到委员和代表的意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个税起征点过低,二是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太频繁。后一个意见,指向也是第一个问题,因为起征点过低,所以才造成人大立法两年一改的局面。
  按照1600元计算,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数的50%左右。调高到2000元后,降为30%左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南振中说,纵观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调整轨迹,1981年职工平均月工资约为60元,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800元,约为月平均工资的13倍。这意味着,20多年前个人所得税主要向少数高收入者征收,工薪阶层并非征收主体……(现在)不要说13倍,即使按照2倍测算,也是3500元。在今日中国,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工薪阶层占到全国职工总数的70%,这是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作草案说明时披露的数字。另一个数字是,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为1.93人。也就是说,70%的职工家庭,人均1000元左右,就要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税负之重,由此可见。
  吴明楼代表提出,草案没有把家庭总收入考虑进来,比如一个家庭一个人拿4000元工资养活三口人,与一个家庭三口人全挣4000元,也许是交一样的税。个税调整应将纳税人供养人口数这个因素考虑在内。他的这个意见,是就个税负担的公平性而言。我估计,这一次修正案,很难把这一应当采纳的意见吸收进来。操作起来,难度相当的大。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标准究竟是2000元、3000元,还是4000元、5000元?关键在于收这个税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为了增加税收,标准不变也完全可以。假若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防止贫富差距过大,就要确定月收入几千元是高收入人群。调节收入差距,理应是把收入高的通过税收拉下一块来,而不是高中低一起往下来拉。其实,我们可以参照公务员的薪酬标准,确定个税起征点。比如说,处级干部算高收入,还是局级干部算高收入?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很容易确定下来。今后个税税率浮动,可以此为参照,不必与CPI挂钩,那样做的话,太麻烦了。
  很多委员、代表都对个人所得税频繁修改提出意见,认为两年一改有损于法律的严肃性。现在的法律越来越多,修改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个税法修正大概是破纪录了。时代发展快,法律与时俱进,固然是一种进步。但是,快到两年一变,大家的思想、工作又得跟着新法变化,至少说明立法时考虑不周。两年前修改个税法时,还开了全国人大成立以来的首个立法听证会。这一次,尽管没有召开立法听证会,但是,人民代表的意见,的确代表了人民,说出了人民的心里话,值得有关部门高度重视。J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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