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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他们谁都不管赔 前不久的一天,马先生照旧高高兴兴地送9岁的儿子小亮去上学,想不到孩子这天竟在学校里发生了意外伤害事故。 小亮是3年级小学生,在这天的课间操时间里,他和同学们一起来到操场上。班里的一个男生手里拿着班牌,和同学追跑打闹,突然,他不小心一抬手,挥舞的班牌正打在小亮的嘴上。小亮“啊呀”一声,嘴上顿时鲜血直流。 老师闻讯跑过来,将小亮送往医院救治。医院急诊发现小亮两颗门牙脱落,迅速进行了手术。术后医生表示,小亮还需整形后续治疗。 发生伤害事件后,马先生多次和学校及造成伤害的学生家长协商具体的赔偿事宜。而学校始终不承认自己有过错,认为这只是一个意外事件,校方没有任何责任,应该由肇事学生的家长赔偿。但对方孩子的家长则认为,伤害发生在学校,所以理应是学校的责任。 对此,马先生十分气愤和无奈。“发生了伤害事件,却没有人承认有过错,没有哪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后,所有的急诊和手术治疗的费用还都是我们家自己负担的。我们想咨询律师,希望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值班律师解答 北京市律理律师事务所王迅律师 肇事学生和学校均有过错 在学生伤害案件中看学校是否有过错,首先应从时间和空间上考虑。本案中伤害事件发生在学校课间操期间;在空间上,是发生在校园内的操场上。由于这些都属于学校安全管理职责范围内,所以学校负有管理责任。 另外,学校是否有过错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校设施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二是学校是否有完善的安全制度,比如学校是否明确规定学生在校内不许打闹;三是学校是否尽到了安全教育的责任;四是学校的管理是否到位;五是学生在发生伤害后学校是否及时采取了救治措施。 对于学校所称“属于意外事件”,应该如何认识和理解?意外事件是指无过错方无法预见的事故。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学生伤害事故中造成意外事故的原因一般是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能预料的自然因素,或者是一些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等因素造成的。 而本案的情况不属于意外事故,并不是不能遇见、不能避免的,而是由于肇事学生和学校的主观过错造成的。 作为教育管理者的学校,你说自己没有想到会发生此事,你就应当是失职,就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学校和肇事学生均具有过错,应由双方按照过错的比例共同承担小亮的赔偿责任。 根据小亮家长所述的情况,他们目前首先应将看病中发生的所有单据、诊断证明等所有费用单据保存好,待孩子病情稳定后去鉴定机构作伤残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可根据鉴定结果,与学校和对方家长协商赔偿事宜,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 如果学校和对方家长依然相互推诿,下一步就要做好诉讼的准备。诉讼时可主张,由学校和对方家长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伤害发生在校园内,学校负有疏于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本报记者林靖J151 法律速答 我负责管理公司各分店的营业员,公司配给一辆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一次我巡店时,电动车被盗,公司让我承担全部责任,要在我的工资中扣除电动车价款。这样合法吗? 电动车所有权属于公司。小偷窃取的是公司财产,公司可向小偷追偿。公司可在员工有过错的情况下,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处罚一般不能高于员工工资的20%或财产损失的20%。 我母亲因“脑梗”思维不太正常,今后立遗嘱还有效吗? 可向法院申请你母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确定法定监护人,由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如果老人去世,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来分配财产和债务。 我们一起生活了8年,但没领结婚证,我是否具有其遗产继承权?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是合法夫妻,也就不是配偶,当然没有遗产继承权。但是同居8年期间,你们的共同财产还是应该分给你一份的。也就是说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但不能继承遗产。 我的小孩才3个月大,我们夫妻能否办理离婚手续?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北京市京和律师事务所解答)林靖J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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