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天说地·呵护生命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例话
行车中“小动作,大危害”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7-10-16 13:55    网络编辑 : 实习生朱冠楠      字体显示:    
 
 
张诚
 
 


  在许多机动车驾驶人当中,开车打手机、抽烟、吃东西等一些影响行车安全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这些事情看起来很小,但因为这些不经意间的“小动作”,却时常成为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根源,造成相当大的危害。
  2005年春天的一个早晨,7点多钟,太阳刚刚升起。李某驾驶着崭新的“宝来”小客车,行驶在京承高速公路进京方向的路上。刚过后沙峪出口,小客车突然一头撞向了道路左侧的中心隔离护板,在巨大惯性的作用下,小客车在道路中间转了两个圈后,车头又重重地撞在了道路右侧护板上。“宝来”车严重损坏,李某也因伤被送进了医院,经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生命垂危,经医院奋力抢救才保住了性命。事故现场一片狼藉,保险杠、机械零件、漆皮纷乱地散落在三条车道上。在勘察过程中,民警没有发现李某的车与其他车辆有接触过的痕迹,车辆轮胎也基本完好。为什么在道路视线良好的环境中会发生如此重大的交通事故呢?带着疑问,民警首先对李某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0”。在对李某妻子的询问中了解到,李某是市区一所医院的主任医师,平时很少喝酒。出事的前一天,他带着家人到密云的亲戚家串门,因为天色渐晚就留住在密云,晚饭时李某也没有喝酒。他还对妻子说:“我明天值班,早上就走,你跟孩子多睡一会儿,下午再坐长途车回家。”当日晚上10点左右,李某就上床休息了,第二天早晨6点起床后开车去丰台上班。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的因素均不存在,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引发的这起事故呢?民警百思不得其解。
  由于李某处于昏迷状态,无法对其进行询问,民警决定再次勘察他所驾驶的车辆,希望能从中找到蛛丝马迹。眼前的“宝来”车,整个车体已经面目全非。经过仔细勘察,民警在驾驶室副座底下找到了一部手机。经李某妻子证实,这部手机正是李某所用。通过查看通话记录,民警发现这部手机在发生事故前的最后一个未接来电显示时间是早晨7点09分,这个时间仅比事故报警时间早约3分钟,且未接来电号码正是李某所在单位的电话号码。民警又来到李某的单位调查,一位姓郝的医生回忆:老李出事当天早晨,有一位患者需要做手术,所以给他拨打了手机电话,但他没有接听,后来才听说他在早晨出了交通事故。
  一个星期后,李某苏醒了,经过民警耐心的询问,他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事发当天,李某发现手机没电了,就在上车前换了一块电池,并随手将手机放到副驾驶座上。当行驶到后沙峪出口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当他正要接听时不慎将手机碰掉在副座下。于是用左手扶着方向盘,右手去捡手机,这时车子突然向右跑偏了,他下意识地向左回了一把轮,结果小客车一下就撞到了路中心护板上,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他就回忆不起来了。至此,事故的真相终于明了。李某颇有感触地说:人的一生可能会犯很多次错误,但生命只有一次,行车中犯下再微小的错误,都有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今后一定会把这次经历告诉周围的亲友——驾车时一定要精神集中,遵守法规,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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