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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烟民状告红塔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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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7-07-03 16:29
网络编辑 : 实习生朱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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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高小岩)“老烟民”王先生由于长期吸烟致使牙齿变得暗黄甚至发黑,他认为香烟生产商和销售商因未在香烟包装上标注警示性标语,存在过错,便将红塔集团和物美超市诉至崇文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购烟款、支付洗牙费以及赔偿经济损失总计1600余元。 王先生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一名老师,今年四十多岁,至今已经有20多年的烟龄。 王先生起诉称,他从1982年开始吸红塔山牌香烟。但在红塔集团生产、物美超市销售的该香烟内外包装上均未标注吸烟可能对牙齿造成伤害及伤害程度的警示性标语。由于长期吸红塔山牌香烟,对他的牙齿外部美观和内部健康造成严重伤害。J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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