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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因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认知混乱,引起不少就业、就学纠纷,不少媒体和网站也对此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本人因工作关系处理了一些类似的纠纷,在参与这些问题的处理中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大多数人对乙肝的防与治还缺乏正确的认识。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轻视乙肝,不想采取任何措施来预防乙肝。实际上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然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界定的乙肝“高流行区”。虽然2005年全国乙肝血清流行病学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群中乙肝病毒的携带率较1992年全国首次流调时已有明显下降,但下降的幅度并不明显。因此乙肝的防治工作依然是我国今后一段时间里工作的重点。为此,卫生部也把乙型肝炎纳入到了我国“十一五”期间的重点防治传染病中。 和上面一种观点截然相反的是,还有些人表现出了对乙肝的无限畏惧,只要谈“肝”就色变。这些人一旦和乙肝病人接触后,就会恨不得每天都要去医院咨询、检测,对所有的阴性结果都无法相信。实际上这些人就是因为缺乏对乙肝传播方式的正确了解,患上了“恐肝症”。 乙肝传播途径很多,但主要是经血和血制品、母婴、破损的皮肤及性接触传播。围生(产)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主要方式,多为在分娩时接触乙肝阳性母亲的血液和体液传播。经皮肤黏膜传播主要发生在一些非法医疗行为中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诊疗操作和手术。此外,有多个性伴侣者,静脉内滥用毒品等也是感染乙肝的重要方式。其他如到非法经营者开设的商店中文身、扎耳环孔、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等也可传播乙型肝炎。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乙肝的传播是有一定的“途径”的,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在日常生活中到处都“畏畏缩缩”。特别是招工、招生单位及用工单位,要尊重应聘人员与工作人员的工作权利与健康权利。特别是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乙型肝炎。而且目前为止也没有证据表明乙肝可以经吸血昆虫(蚊、臭虫等)传播。此外,即使我们周围出现了乙肝病人也不用恐惧,现在大量的资料证明乙肝疫苗完全可以有效预防乙肝病毒的感染。所以也建议您及时去接种乙肝疫苗,减少自己不必要的担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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